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石屏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的政法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县委政法委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根据2016年度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既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客观分析本年度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对预算的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部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11人,全部属财政全供养人员(行政9人、工勤2人)。 退休人员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0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1万元,占总支出的59.75%;项目支出105.48万元,占总支出的40.2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125.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购买。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购买。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3.13万元,其原因一是2016年以来,人员工资标准大幅上涨,造成人员经费大幅上涨;二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财政应承担的养老保险也列入年初预算;三是增加了一名工作人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48万元,如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业务经费及办公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6.9万元,减少了县综治维稳以奖代补工作经费6.9万元。
中共石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