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司法局做好“四运算”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 来源:石屏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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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司法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灵活运用加、减、乘、除“四运算”,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上狠下功夫,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做实“加法”,形成普法宣传教育合力。做实“加法”就是强化部门整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新方法。一是整合部门资源,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以“平安石屏  法治石屏”为主题,围绕“法治是稳定的前提,平安是社会的根基”开展宣传,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平安石屏和法治石屏建设。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同时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目前已上法治课31场,受教育师生达到17056人。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原有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更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文化广场设电子法治宣传屏,在晚上人员集中时播放法治节目。专题片《普法花开誉满名邦》在石屏电视台播出,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投资3万元与石屏电视台联办开设《法治纵横》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对典型案例、先进人物、法律法规等进行周新闻报道、月主题报道,每年制作法律宣传专题总结片。

用好“减法”,减少矛盾纠纷化解阻力。用好“减法”就是从预防、排查矛盾纠纷出发,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一是针对矛盾多发点、纠纷聚集区,探索多种形式的调解组织,开通人民调解实务微博,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构筑为民解忧的新平台。今年成立了“杨秀英调解工作室”,其调解案例已在红河电视台《真情调解》栏目中播出。二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格,组织司法干警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实行村(居)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大排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重点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群体排查,实时掌握他们的行踪和思想动态。努力推行“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截止目前,共落实“以案定补”案件审核612件,发放定补金额40680,排查矛盾纠纷101次,调解矛盾纠纷3672件,成功3593件,成功率达98%,调解协议无变更或确认无效的情况发生。

活用“乘法”,倍增法律服务新动力。活用“乘法”就是优化服务窗口,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保驾护航。一是意正律师事务所采用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义务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截至12月,共承办各类案件52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32件,共接待群众来访623人次。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坚持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201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85件,结案366件,解答法律咨询3886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6.4万元。三是公证处抓职能作用,促经济发展,为全州国有土地整理、全县重点工程招投标、廉租房抽签等经济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紧紧围绕民生需求,开通绿色便民通道,对孤、寡、残疾、文盲等弱势群众提供方便。2013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72件,涉及标的金额15492.99万元,为当事人代写、修改法律文书239件,提供法律咨询1351人次。

狠做“除法”,强化特殊人群管理。狠做“除法”,就是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矫正与帮扶相结合,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成立石屏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评审委员会,制定了《石屏县司法局社会调查评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组成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小组,对拟适用或建议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或罪犯进行摸底调查评估并合议,提出是否使用社区矫正的意见,大大提升量刑建议的质量和准确性,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目前已完成社会调查评估案21件。二是探索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宝秀司法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社区矫正辅导员制度,社区矫正辅导员由村总支书记、主任担任,通过明确任务、职责、管理要求等有效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真实情况,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截止12月,我县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的情况发生。

                                        (作者单位:石屏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