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法院提前谋划思路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

  • 来源:石屏长安网  
  • 发布时间: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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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确保5月1日后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石屏县法院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国、省、州三级有关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会议精神,提前谋划适应改革的工作思路,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推进。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律法规知识。该院院长俞飞亲自带头,迅速组织立案庭全体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观看了全国、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第一时间熟识了立案登记的范围、程序及制裁违法滥诉等规定,找准了各自定位,把握了工作重点,为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该院继续抓好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工作,完善便民服务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立案大厅滚动显示屏、诉讼材料发放区、公示栏的作用,多平台向当事人展示立案所需的材料和要求,为当事人起诉提供更多的便利;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求立案法官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补齐的材料,防止出现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无法立案,增加当事人诉累的情形。
三、完善先行调解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为有效预防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数量出现井喷,立案法官压力过重,该院完善繁简分流、先行调解的工作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县乡两级法律服务联动平台和诉调对接平台,整合资源,加强与当地党政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大力开展诉前调解,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理,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二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阳光接待室、调解速裁室、便民服务区,为民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搭建平台,发挥庭前调解的作用。
四、加强立案监督制度,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得到全面落实。该院根据《意见》要求,强化立案监督制度,力促顺利推进登记制度改革。一是加强法院内部监督,该院规定,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如果发现有案不立、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对立案登记制度进行监督;三是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将立案活动置于阳光下,规范立案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供稿:石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