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法院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立足审判职能作用,着眼保障民生工作,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维护人民财产安全。
近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4件盗窃案件按照“快立、快审、快判”的原则,集中进行审理。根据盗窃金额大小、次数、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的不同,当庭对杨某、黄某、胡某、李某等四人判处拘役4个月、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打击盗窃犯罪,保护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车辆,银行卡等财产的财产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
(供稿:石屏县法院 作者:朵珠林)